現存的改革邏輯告訴我們:高層的介入,是某一領域啟動改革和產生效果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此而言,近期被熱議的保障房問題,預計將在未來發生面貌上的革新。有媒體報道,住建部相關司室已經開始彙總“試點”公租房並軌運行的城市有關情況,飽受各界非議的經濟適用房供應將逐步減少直至在全國全部取消,公租房將成為住房保障的主體。
  住房問題很可能是這一代中國人最關心的問題,圍繞著“房事”發生的悲喜劇總是令人咋舌地充斥在大眾傳媒的空間上。不過,對於廣大中低產者而言,住房問題的核心涵義還在於擁有屬於自己的落腳空間。為了應對這一問題,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啟動的房改也就有了一個存在至今的衍生品———經濟適用房。眾所周知,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目的在於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擁有自己的房子,從而解決民眾的住房問題。從效果上來說,也的確讓一部分人享受到了國家政策傾斜的果實。
  然而,關於經濟適用房話題更激烈的討論顯然不是來自於它的政策效果,而是它的政策災難,即經適房的分配階段存在貪腐叢生、尋租遍地的情形。“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普羅大眾的基本情緒反應,政府出台保障房政策也許無法惠及所有人,但卻應該在分配上力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理想可以無限豐滿,現實卻只能這般骨感。經適房作為國家政策傾斜後照顧中低產者的“住房蛋糕”,其初衷不可謂不美好。但就一項公共政策而言,政策的目的很重要,政策的執行狀況更重要。在現存條件下,經適房建設過程因為對開發商利潤有3%的控制,又要求地方政府大力介入,所以開發商的熱情不高,更無法有效激勵地方政府官員。而在監管成本高昂的情況下,最終的結果也必然會是部分經適房被一些官員通過權力尋租的方式變賣或私藏。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只能說非常符合現存官僚體系的激勵機制,假使經適房的建設和分配沒有任何腐敗出現,反而令人嘖嘖稱奇。
  而在走過多次彎路之後,從普通民眾到制定住房政策的官員也紛紛明白,“居者有其屋”雖然可以引為一項基本社會福利,但“其屋”並非一定要居者所有,而是“所住”即可。輿論關打通之後,取消經適房的實際阻力也就成了政策具體執行者的利益考量。對於這樣一種狀況,中央的態度展現出了一定的彈性,住建部部長薑偉新前不久曾表示:“對於經濟適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以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建設與分配決定是否保留。”但從長遠來看,經適房的退出氣候正在形成,其大勢應不可阻擋,中央的政策彈性只是為了給予地方整改一定的空間罷了。
  除了經適房,保障房的種類還包括限價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限價房作為一種反市場行為,當然不值置評,但後兩者作為近些年推出的針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夾心層的住房服務,其並軌的必要性也越來越充分。這是因為無論廉租房還是公租房,都沒有產權上的交易,而只有租賃服務,儘管當初政策目的針對不同種類,但在人口流動的規模、頻率加劇的今天,將二者合併,又統一設置針對不同條件的不同價格的住房租賃服務,應當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
  5年前,經濟學家茅於軾曾提出經濟適用房不建套內廁所,一時間輿論洶涌。5年後的今天,中央的政策以認可的姿態回應了茅於軾的觀點,即為了規避尋租,必須在提升監管的同時降低尋租者的興趣。對於在規模上高歌猛進的中國大都市而言,要解決大量移民的住房問題,市場和政府應該有著明確的分工,對於所有無法甚至是不願意在市場上購買住房產權的人而言,政府都應該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故而,取消建設過程效率低下、分配階段充斥尋租的經適房正當其時,並軌廉租房、公租房,同時降低申請門檻、擴大服務人群,理當成為中國未來住房公共政策制定和執行的方向。  (原標題:[社論]熱切期待取消經適房和並軌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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