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謝穎,通訊員鐘小欣、黃雨冰報道:打工仔小張被拖欠工傷賠償8萬餘元,經東莞、上海兩地法院聯手合作,10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小張已拿到全部賠償款。
  2012年底,家在上海市長寧區的上海商人伍老闆與台商陳老闆打算在東莞市厚街鎮合伙經營工廠。建廠期間,他們雇請了來自河南的小伙子小張看守設備及負責工廠日常瑣事。但工廠還沒有開成,兩名老闆就因意見不合決定散伙了。
  2013年1月,在搬運設備途中,小張被他人所開的叉車壓傷。4月,小張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同年6月,小張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名老闆共同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約23萬元。2014年4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兩名老闆共同向小張支付賠償金共8萬多元。但判決生效之後,兩名老闆均不履行債務。
  2014年8月,張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經過調查,發現兩人在東莞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遂啟動委托程序,委托伍老闆戶籍所在地的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調查其在當地的財產狀況。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經過調查,發現伍老闆在上海證券公司的賬戶存有20多萬元的股票,隨即致電告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執行法官當天向長寧區法院發出委托執行函,委托其將8萬多元執行款成功扣劃。
  近日,小張到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辦理了相關手續,終於拿到了全部賠償金。編輯:李傑  (原標題:莞滬法院聯手為打工仔追討8萬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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